一、学校简介
沈阳工程学院是辽宁省人民政府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共建的省属本科高校,是辽宁省内唯一一所以能源电力为主干学科的地方本科高校,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以工为主,工、管、经、法多学科协调发展,深耕数字化教育与继续教育领域,是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特色典型经验高校,首批全省党建工作示范高校,辽宁省能源电力产业校企联盟理事长单位。获批国家级继续教育基地、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等资质。
沈阳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成立于2009年,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和开展全校继续教育工作的部门,代表学校与校外单位洽谈,组织开展学校继续教育运行,管理全校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和非学历继续教育。
二、项目介绍
依托沈阳工程学院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资质,结合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以下简称国家级基地)建设要求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际需求,明确数字化继续教育平台核心建设需求:一是严格遵循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网络远程教育平台相关标准,确保平台合规性、规范性;二是聚焦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数字技能提升两大核心诉求,精准匹配不同行业、不同层级专业技术人员的个性化学习需求;三是突出平台标准化、智能化、专业化建设,需满足“线上学习+线下实训+智能管理+成果认证”一体化服务需求,实现课程点播、直播授课、虚拟仿真实训、在线考核、学分登记、证书发放全功能闭环管理;四是落实国家级基地培训任务要求,保障平台年培训能力不低于20万人次,同时具备与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公共服务平台API对接能力,实现学时互认、成果互通。基于上述建设需求,联合共建适配国家级基地定位、满足专业技术人员终身学习的数字化继续教育平台,深度融合5G、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助力构建分层分类、精准高效的专业技术人员终身学习体系,充分发挥国家级基地的示范引领作用,为数字中国建设培育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三、合作内容
为推进数字继续教育平台项目顺利实施,确保平台培训业务高质量落地,充分发挥沈阳工程学院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示范引领作用,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培训项目合作单位,具体要求如下:
本次遴选聚焦数字化继续教育平台相关培训项目实施,遴选具备相应资质、经验及资源优势的单位,携手推进专业技术人员数字技能提升、行业专项培训、定制化培训等相关工作,助力平台实现“线上学习+线下实训+智能管理+成果认证”一体化目标。
合作单位可单独参与遴选,也可组成联合体参与(联合体须提供正式有效的战略合作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分工、权利义务,确保合作协同高效,联合体牵头单位需具备统筹协调能力及投资实施能力)。
遴选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重点考察合作单位的统筹组织协调能力、支撑能力、培训资源整合能力、课程资源储备、数字化技术支撑能力、服务保障水平等,确保遴选的合作单位能够适配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定位,满足数字化继续教育平台培训项目实施需求,共同推动数字化继续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四、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原则上为5年,自双方正式签订合作协议之日起计算。合作期满前6个月,双方可根据平台运营成效、培训任务完成质量、服务满意度评价等核心指标开展联合评估,若评估结果符合预期且双方均有续期意愿,可重新签订合作协议延续合作关系;若一方明确表示不再续期,需提前3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并配合完成平台数据交接、学员服务衔接等收尾工作,确保培训业务平稳过渡。
五、遴选的资格条件
合作单位必须是经工商和税务机关批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良好的信誉及财务状况,单位实力强;合作单位应具有在线教学平台开发及实施能力和完备的教学运营管理团队;有经验丰富的市场开拓、项目策划和项目管理团队,并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在数字化继续教育平台项目中能提供满足沈阳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教培需要的定制化软件项目开发、教学实验及实训设备供给能力、协助学院实训场地规划、云储存及云服务器等方面先期投入不低于1千万元经费。
六、提交材料
1.企业介绍或联合体介绍;
2.合作方案(须包含项目的可行性分析、项目前景、市场上同类型培训项目的运行情况、合作运营模式、意向收益分成比例等);
3.技术能力(包含网站稳定性维护能力、网站自主性建设能力、多端一体化运行能力、运维监控能力、系统可靠性及响应能力);
4.资格条件证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完税证明、无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等符合遴选的资格条件的佐证材料);
5.其它可以证明企业能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本项目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各项功能介绍、实施时间(含交付时间)、实施地点、团队安排、技术力量、师资布置、建设过程中应急方案、设施设备投入,其他资源投入等);
6.课程建设:能够提供符合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25号令)规定要求的网络课程,按人社部要求及专业技术人员实际需求制定相关课程体系,专业课包含人社厅发布的我省各系列、各专业培训规划,总课时不少于5000学时,所提供的网络课程须具有版权或使用权。注:如遇政策调整,按照最新政策文件执行;
7.业绩: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专技人员网络继续教育业绩合作案例,网络继续教育合作项目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项目采购合同书(协议)复印件;
8.安全要求:达到三级或以上安全等级保护要求。网络教学平台需具备公安机关核准颁发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及等保测试报告以及有效期内的各类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9.申报材料须真实、完整、清晰,所有复印件需加盖申报主体公章,装订成册;电子版材料以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七、著作权归属
合作过程中产生的著作权,在合作期内平台提供方收回成本的前提下,归学校所有;具体归属细节以最终签订的合作协议为准。
八、申报相关说明
1.申报时间:2026年6月3日-2026年6月13日
2.申报方式:纸质材料装订成册后提交至沈阳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学校综合楼204室),电子版材料以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3.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24-31975872
4.提交材料邮箱:sie_jxjy@163.com
5.申报费用:申报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沈阳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6月2日